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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郯公剑跋

春秋郯公剑跋

 

赵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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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郯公剑是目前唯一可以确定为春秋郯国的遗物。剑的制作采用复合成形技术,刚柔相依;铭文采用金错工艺,美术字体迂曲婉挺,修颀秀丽,富于装饰效果,为春秋晚期吴越国所造。剑铭为十分贫乏的郯国史料增添了一位本国君主的名字,剑光折射出一段本国的辉煌历史。

关键词:郯国;郯公;郯子;复合剑;美术字;春秋

 

近年洛阳市文物收藏学会征集的一柄郯公剑,青铜质,形体厚重,表面光平,通体坡脊,两从斜弧,锈色蓝绿,刃部锋利,前锋略窄,磨砺精细。无格,扁茎实心,通长44.9、身长39.7、身宽3.4厘米;茎端失落,残长5.2厘米。剑横断面呈菱形,近茎部较厚,为1.1厘米。剑身两面的两从靠近脊部各饰一条窄长错金属线,线长36.5、茎端宽0.3厘米,向上逐渐收窄,锋端宽0.1厘米。一面在金属线饰外侧铸刻错金属铭文二行八字:"郯公(土印)母,自乍用金",同于吴越国兵器常见的"国王某某自作用兵器"的书写格式,为一代风气。如春秋晚期的"攻吴王光,自作用剑"、战国早期的"越王勾践,自作用剑"以及吴王夫差自作用矛、越王州句自作用矛[1]等,此类兵器的铭文多为错金鸟篆书。

 

 

关于"郯"字,《金文编》引《令簋》"炎",云:"郯,不从邑。"而在该书"炎"字下云:"孳乳为郯,郭沫若谓当即春秋时郯国之故称。"[2]古文字中地名初不从"邑",春秋战国时期多缀加"邑"旁。则从"邑"之"郯",首见于此剑。郯为古国,帝少昊之后,据《史记・秦本纪》记载,郯为嬴姓。"(土印)母",即一代郯公之名,前一字从土印声。当时诸侯爵位分为公侯伯子男五等,而金文所见并不严格。郯公郯子,乃古国君之通称。而就剑铭看"郯公",是其国疆域大实力强时的爵称,反映郯国早期的状况。成为鲁的仆从小国后,《春秋》等史籍便贬称其为郯子,而不是僭越自称。剑铭"公"字形体与《蔡公子果戈》、《蔡公子加戈》的"公"近似。"自"字与《攻吴王光戈》、《越王勾践剑》等兵器铭文下部有羡划"自"[3]同。据吴越国兵器铭文通例考察此剑铭末字"金",即兵器,用为名词"剑"义。《淮南子・说山训》:"砥石不利而可以利金。"高诱注:"金,刀剑之属。"《国语・楚语下》:"金足以御兵乱。"韦昭注:"金,所以为兵也。"《庄子・列御寇》:"为外刑者,金与木也。"郭向注:"金,谓刀锯斧钺。"

郯公剑的错金属线条占据了一部分剑从,形成了设计窄长文字以求审美的客观条件。如"郯"字长3、宽0.7厘米,"自"字长3.2、宽0.6厘米,为已知兵器铭文中长宽比例最大的一类[4]修长的字体细劲而潇洒,笔画舒曲而流畅,具吴越系统文字特征剑铭八字双列,强调对称,多具修饰性的点缀,以美化字体。如在"公"字上半的"八"上作对称的椭圆弯曲加对称的半圆点;"郯"、"金"二字的"人"形部件都写作"大","金"字的四点,写作弧曲的撇和捺;在"自""作""用""母"等字下部添加一两笔装饰性羡划,上肥下瘦,弧曲下垂。除了"郯""自"二字为双足对称均等修长,余垂一足者皆靠锋侧。这种形体经过精心设计的颀长文字可谓古代兵器铭文中饶有艺术趣味的美术字,因采用金错工艺而凸显其高贵华丽,富于装饰效果。

剑铭是简化的鸟篆书,字下部的羡划宛如鸟背与鸟尾的连体线条,倘若将其上装饰以鸟的头身,则与鸟篆书同,与春秋晚期的《吴季子之子逞剑》[5]铭文风格接近。春秋晚期楚器《王子午鼎》和战国早期《越王者旨于赐钟》[6]的铭文书体郯公剑铭文亦有相仿佛的美感。

剑铭嵌错金属,因锈蚀而大部脱落,凹槽较深。于是联想起1974年,笔者参与发掘洛阳东周王城内的一座战国大墓,出土了一柄楚国制造的"繁阳之金"剑[7]与郯公剑铭文风格相似,亦系扁茎剑。嵌错铭文的金属,亦部分脱落,当时经北京钢铁学院柯俊教授用电子探针分析其成分为红铜,可为此剑所嵌错金属之参考。

仔细观察这柄铜剑,剑身有三处左右对称的横向的断裂在脊部消失,间距约2厘米,而剑身依然平直完整。由此可以判定为复合剑,即剑脊和剑刃用不同成分配比的青铜合金分别浇铸的剑。剑脊铜多锡少,取其坚韧,不易断折。剑从虽然铜多锡少,但是则含锡量明显增多,合金硬度强,脆性大,求其锋利[8]复合剑采用二次浇铸技术,先范铸剑脊,再把剑脊置于剑范中浇铸成剑。这种刚柔相依的青铜剑复合铸造技术,是公元前五、六世纪吴越青铜匠师为解决铜剑最佳性能既硬又韧难题的发明创造[9]

 

 

关于郯国历史,目前所知甚少。西周早期青铜器《令簋》和《召尊》、《召卣》记载周王军队征伐东夷反叛,驻戍于"炎",即郯。其交通军事地位十分重要。西周金文中的"炎"地与东周郯国都城郯邑在同一地域,于今山东南部的郯城县境内。春秋诸候争霸,郯国弱小,沦为鲁国的附庸,或出讨,或遭伐,或盟誓。史料零星,散见于《左传》等典籍。郯国的考古物质文化具有不同于齐鲁而与江淮诸国颇多相似的地域特色[10]春秋时期,郯攀附于鲁与之联姻,政治关系密切。鲁昭公十七年(前525),郯子第二次朝鲁时关于远古帝王少昊氏以鸟命官的历史与官制的谈话,打动孔子问学于郯子,可见历史悠久的郯国保留与传承了中原等地早已失传的古代文化。郯之亡国,《竹书纪年》有可靠记载:周威烈王"十二年,於越子朱勾伐郯,以郯子鸪归。"时在战国早期,公元前414年,这是一位大名仅见于文献的郯国君主。那么,郯公剑的制作,必然早于此时。一般说来,剑不会随郯公葬于洛阳。郯公剑和多柄吴越国王剑一样,以难以考究的原因遗落于列国。

古代冶铸讲究型范、合金和火候。郯小国,没有关于冶铸工师与技术的记载,大概不具备生产上乘宝剑的能力。莒、郯同姓,两国北南毗邻,《左传》昭公二十三年(前519)有"莒子庚舆虐而好剑,苟铸剑,必试诸人"的记载,看来莒国是能够制作锋利战剑的,然而郯公剑并非莒产。历史上的郯国虽然在政治上附庸于鲁,但是地理上郯吴相对接近,与吴越等江淮诸侯的经济文化联系十分密切,《左传》成公八年(前583)记载因郯"事吴"而遭到鲁国等大小诸侯的征伐。春秋时期吴越国以名师善铸宝剑闻名天下,国王好剑,贵族间盛行佩剑为风气。考察郯公剑的外形、色泽、铭文、装饰,可知其为铸造研磨精良之剑。尤其剑身采用了金错工艺,条形图案和美术文字清晰靓丽,色彩鲜明,装饰性强,为王公所追求。这件郯公"自作用金",从形制、尺寸与书体推考为春秋晚期吴越国所铸的可以实战的礼仪用剑,可能是郯与二国友好交往或联姻时期定做的高端佩剑。

郯国地理优越,历史悠久,经济发展,文化绵长。近20年来,在故国虽然有东周时期的城址、墓葬和其他遗迹遗物的考古勘察发掘与研究[11]由于没有发现相应的文字,目前还难以确切认定春秋郯国的文物。那么,这柄郯公剑就是本国辉煌历史的重要见证,而且以其耀眼的光辉折射出当时国家的经济实力和君主的国际地位。也许至少在位40多年(前566年-前525年)、两次朝鲁的郯子就是剑的真正主人。

原载《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1010期

 

 

 

[1]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殷周金文集成》修订增补本,中华书局2007年,第八册,第6361636263096310页。

[2]容庚编著 张振林 马国权摹补《金文编》,中华书局1985年,第449691页。

[3]《金文编》,第49244页。

[4]陈信良《东周戈剑兵器铭文造形研究》,《艺术论文集刊》第三期,国立台湾艺术大学出版编辑委员会200412月,第2547页。

[5]《殷周金文集成》,第八册,第6376页。

[6]《殷周金文集成》,第二册第1480页,第一册第152页。

[7]赵振华 叶万松《河南洛阳出土"繁阳之金"剑》,《考古》1980年第6期。

[8]陈佩芬:《古代铜兵器的成分及有关铸造技术》,《上海博物馆馆刊》第1期。

[9]肖梦龙《吴国青铜兵器研究》,《考古学报》1991年第2期,第141164页。

[10]孙敬明《读西周金文随笔――郯史举隅》,《考古发现与齐史类征》,齐鲁书社2006年,第442448页。

[11]赵敬民 宋彦泉《山东郯国故城遗址近年的考古新收获》,《中国文物报》2004910日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