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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洛黄帝史迹考

伊洛黄帝史迹考


杨作龙

(洛阳师范学院 河洛文化国际研究中心,河南 洛阳471022) 

                                  

摘 要涿鹿之战后,黄帝与炎帝以今巩义一带为界,双方进入相持阶段。阪泉之战后,黄帝进入伊洛地区,建密都于青要之山,铸鼎于荆山之下。黄帝尚土田,以方田为民本,创造了属于王湾类型的妯娌三期晚段的考古学文化,并形成了帝文化自身特色,即方田文化,反映在当时陶器文饰上即表现为对方田进行符号化的方格纹饰。同时推行节财、俭政和不擅作事的裕民政治。其薄葬之风与前此的其它文化的崇尚奢华对比十分强烈。黄帝文化在伊洛地区留下了深深的印迹。

关键词黄帝  方格纹饰  薄葬之风

 

炎帝、黄帝同出于有娇氏和少典氏,有娇氏族居伊洛地区孟津平逢山一带,少典氏族位居其西与之比邻。与炎帝文化对应的考古学文化为庙底沟文化,八代炎帝所居的中心范围不出豫西的伊洛地区。黄帝族亦出于伊洛,成长于汜水的源头“浮戏之山”一带,后黄帝“启胙(祚)”于有熊,建立古国,势力进一步发展。当黄帝兴起之际,黄河以北强大的蚩尤族团正在聚集力量准备与炎帝抗争,这便为黄帝在今新郑地区的发展壮大创造了极好的机遇。当蚩尤族团对炎帝族团形成包围之势后,蚩尤登九淖以伐空桑,逐炎帝于涿鹿。于是炎帝与黄帝联合打败了蚩尤族,并自豫北、晋南至陕西东部对蚩尤族势力予以彻底肃清,蚩尤族大部融入黄帝族团。关于蚩尤族团势力在其前后期的发展,我们已有专文论列。本文拟解决的问题是:1、炎帝、黄帝“阪泉之战”的前因及战前的相持。2、黄帝族团文化的形成及特点。3、黄帝在伊洛地区的历史遗迹。现论述于下以求指正。

涿鹿之战和阪泉之战是上古时期最为著名的两大战役。对这两次战役的孰先孰后,历来存有不同看法,《史记》卷1《五帝本纪》载:黄帝“以与炎帝战于阪泉之野,三战然后得其志。蚩尤作乱,不用帝命,于是黄帝乃征师诸侯与蚩尤战于涿鹿之野,遂禽杀蚩尤。”是阪泉之战在前,涿鹿之战在后。其后,《帝王世纪》、《资治通鉴外纪》、《通志》、《古史》、《史纂通要》、《尚史》皆宗其说而不疑。仔细考察两次战役、即使在司马迁著作中的记载,也不乏矛盾之处,如《史记》卷25《律书》云:“黄帝有涿鹿之战以定火灾。”《集解》称:“文颖曰:神农子孙暴虐,黄帝伐之,故以定火灾。”《汉书》卷23《刑法志》所载与之同。是又将两次战役合为涿鹿之战一次。相比之下,《路史》说的还较为客观,卷14云:黄帝“年三十七戮蚩尤于中冀,于是炎帝、诸侯咸进委命,乃即帝位。”罗泌认为是黄帝灭蚩尤于前,战炎帝于后。

考察典籍,对涿鹿之战的最早记载是《逸周书》,在《尝麦》篇载:“蚩尤乃逐帝争于逐鹿之河,九隅无遗。赤帝大慑,乃说于黄帝,执蚩尤,杀之于中冀。”既然是炎帝联合黄帝战胜蚩尤,则涿鹿之战在前无疑。阪泉之战的最早记载出自《左传》,卷15称:晋文公将勤王,“使卜偃卜之曰:吉。遇黄帝战于阪泉之兆。”杜预注云:“黄帝与神农之后姜氏战于阪泉之野,胜之。今得其兆故以为吉。”以上记载都说明“涿鹿之战”和“阪泉之战”是各自独立的两次战役。又《绎史》卷5引《新书》称:“炎帝者,黄帝同母异父兄弟也。各有天下之半,黄帝行道而炎帝不听,故战于涿鹿之野,血流漂杵。”注云:“史称克炎帝于阪泉,擒蚩尤于涿鹿,本两事也。而诸书多言战炎帝涿鹿之野,当是舛误。”这里透露的信息是,在阪泉之战前的态势是炎帝与黄帝“各有天下之半”的两大集团势力的并存与抗争,显然这是在蚩尤集团势力被消灭之后。这里还有两点值得注意的问题:(1)炎帝的势力范围在伊洛地区,黄帝的势力在有熊,即今新郑一带,在这两地区进行相持与积蓄力量才符合当时历史的发展形势。史载:“轩辕自涿鹿还,诸侯咸尊为天子,以代神农氏,因其有土德之瑞,故号曰黄帝。”《御批资治通鉴纲目前编》、《御批历代通鉴辑览》、《全史日至源流》所载与之同。此处既说“轩辕自涿鹿还”,就说明是还于故地,并且黄帝得到了当时广大诸侯国的支持,势力壮大,在当时形成了短时间二帝并存的局面。(2)从战争的发生、发展过程而言,阪泉之战与涿鹿之战在时间上也不可能间隔过短。阪泉之战的战场也更不可能同在涿鹿附近。据《史记・五帝本纪》载:“炎帝欲侵陵诸侯,诸侯咸归轩辕,轩辕乃修德振兵,治五气;抚万民,度四方,教熊貔貅虎,以与炎帝战于阪泉之野,三战然后得其志。”战争的起因是“炎帝欲侵陵诸侯”,是炎帝欲夺回失去的“天下之半”,而且战前黄帝又做了“修德振兵”等充分的准备工作。“三战”的艰苦也说明了炎帝势力尚不可轻视。

阪泉之战的阪泉之地,古史记载说法很多,主要有中冀涿鹿,冀北上谷,山西解州诸说,据上所述,阪泉之战不大可能发生在这些地区。所幸的是郦道元在《水经注》卷5中还记录了应《灵河赋》所描绘的与洛水相关的另一处阪泉。赋曰:“资灵川之遐源,出昆仑之神丘,涉津洛之阪泉,播九道于中州。”洛水,历来有“九洛”之称,唐人李峤《咏洛诗》云:“九洛韶光媚,三川物候新,”九洛即指洛水而言。应,建安七子之一,其《灵河赋》原赋较长,灵河指黄河而言。此赋在古代地理学文献,如《禹贡指南》、《钦定河源纪略》等著作中都曾作为考据河水的证据被引用,可见其价值。《水经注》所引为其不相衔接的四句,郦道元旨在说明在津洛一带亦有一个称为“阪泉”的地方。河南学者李玉洁先生考证,阪泉的确切位置在今孟津县的白鹤、会盟一带。这一带东北部的巩义一带,恰应是炎帝与黄帝相持期间的界区。为了进一步说这一问题,下面借助于考古文化资料予以分析。

我曾经专文探讨过蚩尤族团后期由今河北、豫北地区南下到郑州一带,并在郑州西山建西山古城,蚩尤的遗迹相当于西山古城第四组陶器的时段。而西山第五组或第五组偏晚阶段已和外界发生了器物的交流现象。郑州西山古城遗址发掘简报认为,“第五组器物中的鼎与大河村第四期T4④:18之鼎、彩陶罐与大河村第四期T1④:17之罐相似。”这与第四组陶器,“既有别于相邻地区的庙底沟文化,又不同于附近的大河村文化,有很大的不同。同时,西山第五组陶器与年代上相当于大河村四期的里沟仰韶文化一期的有些器物亦有相似或相近之处。如:西山五组之壶,泥质陶。高领,敞口,上腹圆鼓,下腹斜收,平底。标本H1041:1,灰陶,上腹饰凸弦纹。口径11.5、高33厘米。里沟一期之高领瓮,B型Ⅱ式:侈口甚,鼓肩。标本T4④:45,肩饰二周凸弦纹,口径12.6厘米,残高6厘米。二者相近。再如,西山五组的彩陶罐,泥质红陶。标本H757:9,侈口,折沿,鼓腹,口沿下饰黑彩网格纹和弧线纹。口径26厘米。里沟一期之E型罐,窄折沿彩陶罐,斜直腹或弧腹,泥居陶,用黑彩绘平行直线纹、网格纹。标本H1222,薄胎,尖唇,口径17.6厘米,残高45厘米。标本H1011,口径18.4厘米,残高4.1厘米。两者彩陶罐相近。以上比较,说明西山古城第五组陶器时已改变了先前那种与周边文化的对抗地位,这一现象的发生表明,在第五组陶器或其偏晚时段,蚩尤族团已被战败,其文化已纳入了黄帝的文化体系。此外,在大河村四期房址的遗址中首次发现了墙体的版筑技术,这当是对西山古城第五组时重建古城的版筑城墙技术的借鉴,也说明了上述情况。而当我们将里沟一期、西山五组陶器与伊洛地区妯娌三期早段(相当于大河村四期晚期)相比较时,就很少有如上述的相似现象。说明此期间两地区的文化交往还处在冷战时期,至少尚未见如后期的大规模整合。

两地区文化的大规模整合,从考古学文化序列看,是在西山六组陶器和里沟二期(即大河村第五期)的时段当中。

阪泉之战以后,黄帝进入伊洛地区,此时,相持的界限消失。这在仰韶文化与龙山文化交替的时段反映相当明显。

我们先将里沟二期与伊洛妯娌三期进行对比研究。(1)鼎及鼎足:妯娌三期晚段D型鼎,标本H1263,敛口翁形鼎,口外折棱处有一周指压纹,口径26厘米,夹砂灰陶;里沟二期,B型鼎,H208,敛口罐形鼎,弧腹,折肩处饰按窝纹一周,夹砂灰陶。二者相似。妯娌三期晚段鼎足,标本H155:5,三角形凿形足,夹砂灰陶,横截面呈梯形,足外侧有按窝纹;里沟二期,A型鼎足,鸭嘴状足,夹砂褐陶,侧视呈倒三角形,正面饰按窝。二者相近。(2)夹砂折沿罐:妯娌三期晚段,口沿与上腹部的折角较大。标本F7:5,腹最大径中偏上,腹部饰斜篮纹并有两周附加堆纹,口径16厘米;里沟二期,沿下夹角大,最大径移至上腹部。标本H20:4,夹砂灰陶,饰较宽横篮纹和附加堆,口径40厘米。二者相似。(3),杯:妯娌三期晚段B型杯H1216,与里沟二期D型杯H1341相似;妯娌三期晚段A型Ⅱ式杯与里沟二期C型杯H1921相似。(4),折腹盆:里沟二期D型盆H09122,T5②:160,与妯娌三期早段H17:29H2012,与妯娌三期晚段F728H12:14均较为相近。(5)大口瓮(缸):妯娌三期晚段A型大口瓮,标本F721,泥质灰陶,宽圆唇内折,腹壁向外斜鼓,唇外侧有三周凹弦纹,口径23厘米,残高8厘米;里沟二期,B型缸,敛口内折沿,泥质灰陶,敛口,圆唇,内折沿,斜弧壁,近口部凹弦纹数周,标本H1917,口径40厘米,残高4厘米。二者相似。此外,妯娌三期的双唇大口瓮,均敛口方唇,腹外鼓,唇面有一周沟槽,故为双唇。标本H138:10,腹微鼓,表饰横篮纹,口径34厘米,标本H155:23,晚期。腹斜鼓,口径23厘米,里沟A型直口深腹缸,直口微敛,方唇,唇面有凹槽,深弧腹,近口部饰凹弧纹数周。此外,妯娌三期晚段的弧领壶,侈口、方唇、高领弧曲,标本H155:24,口径13厘米,标本H15525,口径14厘米,标本F8:18,口径12.5厘米,其器型均与里沟二期B型、口径喇叭口斜弧领瓮相似。

西山六组陶器与妯娌三期晚段对比:西山六组的厚胎杯H14526与妯娌三期晚段的D型杯H1216相近。而更能说明问题的是西山六组的带流罐与妯娌三期带嘴罐的继承关系。妯娌三期的带流罐是从妯娌二期发展而来,三期早晚两段均有。并且带流罐为大河村同期文化所未见,显然是西山六组对妯娌三期的继承。

以上对比的里沟一、二期与妯娌三期的融合现象表现的是一种渐进的融合过程,初期所表现的只是一种个别的交流,后期则已达到大规模的融合,这一融合只能是在消除了相互敌忾心理基础上的整合,它所反映的也正是两种文化之间的由分立到一体的转化。

以上所反映的黄帝进入伊洛地区的文化面貌,确切说,还不能反映出黄帝文化的特色。

黄帝的特色文化是什么?从文献上讲,黄帝铸鼎于荆山之下,是鼎文化和青铜文化的组合,文化的渊源甚远,青铜鼎文化也是贯穿黄帝以后历史文化的重要内容。这些都不能代表黄帝文化的特征。我们认为有关黄帝土德的记载应该是解读这一问题的契机。如前所引涿鹿战后,“因其有土德之瑞,故号曰黄帝。”以往的研究都只注重黄帝与土的关系,或可称之为土文化,但却没有注意其土德的真正内涵。根据古史记载和考古成果分析,人们对土地的有意识使用,在原始农业产生之时即已开始,而真正认识到土地为民生和强国之本的则是源于黄帝。据马王堆汉墓出土帛书黄帝四经《经法・君正》篇载:“人之本在地,地之本在宜,宜之生在时,时之用在民,民之用在力,力之用在节。知地宜,须时而树,节民力以使则财生。赋敛有度则民富,民富则有佴(耻),有佴(耻)则号令成俗而刑伐(罚)不犯,号令在俗而刑伐(罚)不犯,则守固单(战)联(胜)之道也。”汉初盛行黄老之学,《黄帝四经》是其主要内容之一,此经既言于黄帝,就说明其中有黄帝思想的孑遗。与《史记》所载黄帝“时播百谷草木”,“节用水火财物”的“顺天地之纪”相一致。这里集中反映的是黄帝时期的重土地、节民力和节财物的思想内容。同时这也是黄帝施政的重要内容。《鬻子》载:“黄帝十岁,知神农之非而改其政。”黄帝与炎帝的分歧与对立是因为政见的不同。炎帝时在耜耕农业的同时,仍采用以往粗放的易于引起火灾的烧山辟田的作法。根据灵宝地区所发现的距今五千年的蓄水池分析,黄帝时采用的是一种耜耕与沟洫的农业方式。在原始社会时,要达到农业的精耕,只有在土地和工具上努力改进。农业工具的增加与改进,在考古学上显示是很明显的。而对土地利用的改进则是更加注重方块田。我国在先秦时期曾实行过井田制度。《左传》哀公二年所载少康“有田一成,有众一旅。”就说明夏代即已初见井田制度的端倪,作为井田即方块田形制的出现当更早。宋代学者在《太平经国书》卷3中说:“自黄帝为井牧以来,未之有改。”明王应电撰《周礼翼传》卷2称:“盖井田起于黄帝,至少康云,有田一成。”清人朱鹤龄在《禹贡长笺》卷1中引“杨慎曰:刘贶云:井牧始于黄帝。《左传》谓井衍沃、牧皋隰也……井田,黄帝良法,不应自禹废之,或洪水方割,未遑复旧,姑从民宜,如禹贡所称,有天下之居,又重定其制。衍沃测井之,皋隰则牧之,未可知也。”清人徐文靖所撰《禹贡会笺》卷12亦曰:“井田之制,始自黄帝,虞夏以来当未之或改。”以上古人的研究成果表明,在黄帝时期即已出现类似井田的方块田式的耕作方式。为了进一步确定这一成果,现借助当今考古资料加以说明。

在豫西与豫中的考古学文化的陶器中,仰韶文化晚期即已出现一种方格纹的纹饰。豫中地区最早出现的个别方格纹是在大河村三期。是一例平行直线纹和方格纹及舟形纹的组合纹饰。从纹饰看还不足以说明是对土田的描绘。根据大河村三期房基的考古发掘,在F1的墙体内,柱洞的间距一般为8-12厘米。从某些柱洞内壁和北门东侧的墙壁上可看到用藤条或草绳绑扎木柱和横木的痕迹。横木直径4-6厘米,横木上下间距一般为10厘米左右。这样,立柱与横木即形成为方格状空间。此空间若填充草泥即为墙壁,不填草泥即为窗,说明此时已有木棱窗的发明。在大河村二期即发现有“许多抹角的烧土块,可能是门、窗口的墙壁残块。”根据大河村三期才出现上述北方格状空间看,大河村二期的窗应当还是无木棱的窗口。所以我们认为上述组合的方格纹饰当是对窗的描绘。此后真正意义上的方格纹饰为大河村四期所未见。里沟遗址的发掘更明确指出:“二期出现的方格纹,一期不见。”显然豫中地区的方格纹饰盛行于里沟二期及其以后。伊洛地区方格纹最早出现于妯娌二期,如F2:7其粗放的纹饰足以显示类似于方块田式的格局。其后,在三期早、晚段,如H12:5H15513,纹饰亦较粗放。发掘报告称:“妯娌三期的陶器特征,则与二期陶器有较大的变化,陶系已由褐陶为主变为以灰陶为主,纹饰则出现有较多的篮纹和方格纹,附加堆纹减少,彩陶罕见,某些器物的形制已与龙山文化的同类器较接近。由此看来,妯娌第三期文化与第二期文化的联系并不紧密。”这一结论说明二点:即一,妯娌第二期的方格纹饰为个别现象,妯娌第三期的方格纹已成为纹饰的主流之一,说明在黄帝进入伊洛地区之前,在该地区就已出现方块田的耕作,黄帝进入伊洛地区后,对原有的方块田作了进一步的完善与改进,并使之成为自身的文化特色;二、妯娌第三期文化已呈现出了新的文化因素。这新的文化因素,反映在方格饰的变化上,则更多地体现为重视土田观念绝对增强。所以黄帝的以土为德,更确切的说法应是以土田为德,黄帝文化所重视的是土田即方块田,因此黄帝文化的特征也应该是方田文化,体现在陶器纹饰上也即是方格纹饰文化。张劲松先生曾对远古、上古的方形文化作了全面研究,虽未涉及土田问题,但很明确提到,“考战国铭文上黄帝一词最古的写法,黄字中部之十字形和帝字下部均为方形符号,这说明黄帝的象征符号为方形。”据《说文》,“黄,地之色也,从田。”从隶定的黄字更能显示黄帝的方田文化。

进入龙山文化时代,据《郑州大河村》考古报告统计,龙山文化早期遗存中,方格纹陶片,已占到出土陶片总数的0.15%;中期方格纹陶片,占出土陶片总数的20.98%;到了晚期,方格纹陶片,已占到出土陶片总数的29.56%。豫西地区妯妯遗址二期遗存中方格纹占陶器总数的0.33%,三期则已达到1.24%。王湾遗址,据《洛阳王湾》考古报告统计:王湾二期Ⅲ段方格纹占陶器总数的0.15%,Ⅳ段占陶器总数的0.42%。王湾三期V段占陶器总数的13.5%,Ⅵ段占陶器总数的38.7%,比例高于素面和磨光,在纹饰中远远占据第一位。从以上对比可以看出,豫西地区出现方格纹饰较豫中地区为早,且数量上也比豫中地区多。而王湾三期文化的方格纹饰在器物的表现上,有很多都是通体的方格纹,且更加精细和整齐。除王湾遗址外,在洛阳吉利区、矬李、西吕庙,偃师高崖、酒沟,孟津寨根、小潘沟,伊川白元等龙山文化遗址都出土较多方格纹饰陶器,尤其是洛阳西吕庙遗址,为龙山文化早期遗存,其纹饰已形成以篮纹和方格纹为主。孟津寨根方格纹饰陶器占陶器总数22.49%,远远高于其它纹饰。以上事实充分说明方田式的方格纹饰的主体在豫西地区。通过以上研究,我们完全有理由确认黄帝文化的主体特征为方田文化,其文化的符号为方格形。

下面让我们继续探讨伊洛地区黄帝的其它历史遗迹。

如前所述,黄帝思想中除“人之本在地”外,很重要一点就是黄帝的节财和平均思想。其平均思想在马王堆墓出土帛书《十大经・果童》中说得很明确:“黄帝曰:夫民(仰)天而生,侍(待)地而食。以天为父,以地为母。今余欲畜而正之,均而平之,谁敌()繇(由)始?对曰:险若得平,谌□□□,[]贱必谌。贫富又(有)等,前世法之。后世既贞,繇(由)果童始。果童于是衣褐而穿,负并()而。营行气(乞)食,周流四国,以视(示)贫贱之极。”这是黄帝君臣在探讨如何使天下得到贫富、贵贱的相对均衡。果童认为,贫富有等。是早已出现的事实,前世都在效法,要改变现状,就必须上下讲求诚信,节衣缩食从自身做起。这里果童的周流四国而示贫贱就是在这方面的实践活动。这里的“前世法之”,当指黄帝之前有天下的炎帝时期。此时期的贫富分化情况在墓葬中反映较为明显。在灵宝西坡遗址的发掘中,揭露墓葬22座,墓葬年代距今前3300年左右。墓葬大多数有生土二层台,均无葬具,随葬包括陶器、玉器、骨器、象牙器等。有6座墓随葬有玉器,出土玉器共计10件,其中铖9件,环1件。6座墓的墓主年龄,最小4-5岁,最大者30-35岁。随葬墓的规格,有大型墓也有中型墓。玉钺为重要的礼仪器物,也是权贵或其家庭成员身份的象征。在距今5300年左右,正是第三代炎帝承居灵宝时期,同时此地又是承桑古国所居之地。从随葬器物可知,此期间的贫富分化已十分明显。这正是对“贫富有等,前世法之”的最好说明。在豫西地区,出土玉器的墓葬还见于伊川县伊阙城遗址。墓葬年代为秦王寨类型中期。墓葬5座均有生土或熟土二层台,其中3座墓随葬玉器4件,有玉饰、玉佩饰、玉璜等。这一带墓葬中出土玉器亦非偶然,按墓葬年代和地域都与第八代炎帝榆罔的祖父辈节并的族居年代与居地相一致。联系灵宝西坡的玉器,在豫西地区,在玉器制作上,虽种类造型单一,制作技术简单,但这在当时已经是很难得的奢侈品了,在墓葬中发现就更为少见。此足见当时贫富分化的严重。

与上述随葬玉器墓葬不同的是伊洛地区妯娌三期的墓葬。在妯娌三期墓地内共清理墓葬55座,墓葬年代不晚于妯娌三期,墓葬因无出土物或出土物极少。以至无法再行分段。墓葬分大、中、小三种类型。如大型墓M50,为单葬墓,墓口长5.15、宽4.05,底长4.75×3.85。设有生土二层台,可辨有圆木16根,木棺内壁涂有朱彩,棺底散见朱砂。墓主为一青年男性,右臂下肢佩戴一象牙套箍。发掘报告称:“M50大墓的规模,与殷墟武丁配偶妇好墓的规模相当。亦与偃师二里头二号宫宫殿后的夏代最高统治者的墓的规模相当,这是中原新石器时代墓葬中首次发现的大墓,在其他地区的新石器时代莫中亦是仅见的大墓。”妯娌墓葬的全部随葬品只有3件象牙套箍和一件骨簪,另外的2件象牙套箍出土于小型墓葬中。妯娌墓葬与上述灵宝和伊川出土玉器墓葬相比较,可显见为是二个不同时段的墓葬,前者为薄葬,显示节财观念;后者或可称之为量力葬,反映的是贫富的分化。因此,我们可以确定妯娌墓葬的年代当在三期晚段,即黄帝进入伊洛时期的墓葬。在墓葬中能显示墓主身份的因素莫过于墓葬的规模和型制,M50大墓所显示的是当时一种尚“俭”的政治。《十大经》果章篇果章曾针对黄帝欲“均而平之”思想对话说:“不险则不平,不谌则不可正。”在古汉语中,与俭为通假字,所以“”当为“俭”。这是果童在提醒黄帝作为当权者首先要实行俭政和讲求诚信,要从自身作起。这就是当时黄帝的时政,大墓恰好对这点作了最好的说明。

还有一种耐人寻味的现象,即黄帝建都和筑城。据《山海经・中次三经》载:“青要之山,实惟帝之密都。”袁珂先生案云:“例以西次三经‘昆仑之丘,实惟帝之下都’语,此天帝盖即黄帝也。”黄帝进入伊洛后,拥有天下,建都青要山一带,符合历史发展态势。《魏书》卷14记载了孝文帝在迁都洛阳问题上与大臣的一场辩论,孝文帝指出,“黄帝以天下未定居于涿鹿,既定之后亦迁于河南。”河南即指洛阳而言。关于黄帝时的城池,黄帝是否于此地筑城而居,史无明文。《史记・封禅书》云:“黄帝时为五城十二楼”,五城筑于何地,更是一团雾水。相传黄帝曾建都于涿鹿,涿鹿一带史载又有涿鹿城,此城是否为黄帝所建?黄帝是否曾于涿鹿建都?这些都还缺乏更有力的证据。首先,黄帝自战败蚩尤以后即已“自涿鹿还”,河北地区不是黄帝的根据地,没有必要建都,更没有必要筑城于征战之地。所以我们认为河北涿鹿一带的涿鹿城和蚩尤城都应该是蚩尤所建。蚩尤族可谓筑城的高手,距今5300年前即曾以先进的版筑技术筑城于郑州西山,蚩尤败后此城或曾被黄帝使用过。所以我们推测黄帝在居涿鹿期间也是曾暂时使用过涿鹿城,从而为后世造成黄帝曾于涿鹿筑城的错觉。而在黄帝曾建都的伊洛地区,在前述黄帝进入伊洛地区的时段的考古学文化中却没有发现城池的遗迹,十分耐人寻味。所以会出现这种现象的缘由,让我们援引马王堆帛书予以说明:

帛书《十大经・顺道》记载了黄帝的大臣力黑回答黄帝有关治理天下的询问,力黑曰:治天下要“安徐正静,柔节先定。昂湿共(恭)(俭),卑约主柔,常后而不失  (),正信以仁,兹(慈)惠以爱人,端正勇,弗敢以先人……若此者,其民劳不□,几(饥)不饴(怠),死不宛(怨)。不广(旷)其众,不为兵邾,不为乱首,不为宛(怨)谋(媒)。不阴谋,不擅断疑,不谋削人之野,不谋劫人之宇。慎案其众,以隋(随)天地之从。不擅作事,以寺(待)逆节所穷。”在《顺道》中力黑所强调的是正静、恭俭,要正信以仁、惠以爱人,要不使民众困乏,要不为兵主,不擅作事。并以此而待逆节所穷。可以说这也是黄帝一贯的思想行为,当时涿鹿和阪泉的两次最大的战役没有一次是由黄帝发动的,可谓不为兵主。黄帝的恭俭节财,已如前述。“不谋削人之野,不谋劫人之宇”,又是黄帝安民政策的体现。“人之野”即人之田,这是原始氏族公社定期分配的土地,当时的方块田被后世称为井田。《周礼注疏删翼》卷10称:“凡欲积贮富厚,必始于此(指井田)。自黄帝立法,禹卑宫室而尽力于沟洫,文王卑服即康功田功,皆谓是尔。”说明夏禹和周文王的安定族人的质朴的传统即是源于黄帝。张玉石先生从考古学文化的角度认为:“由近80年中原地区有关仰韶晚期及龙山时代的考古发现看,中原部族成员普遍实行薄葬,未见有耗费民力的大型礼仪建筑,可知这一部族的传统是崇尚节俭,不事奢华的。反观曾经辉煌一时的良渚文化的统治者们,此时却在滥用民力,大兴土木,忙于修建规模巨大的贵族坟山和祭坛,穷奢极欲,无度挥霍,驱使成千上万的人制作工艺复杂的精美玉器,供其生前享有,死后随葬。对社会财富的巨大浪费,终于导致社会崩解,文化式微。”这又是对上引《顺道》“以待逆节所穷”的最为完美的注释。从这样的意义上说,黄帝进入伊洛地区,不筑城池才符合黄帝施政原则。

妯娌遗址的发掘为我们搞清黄帝进入伊洛地区后施政与活动增添了有力的证据,但略感不足的是此地虽发现大型墓葬,但尚未发现这一时段的施政场所、祭坛与当时权贵的居室。应该说施政的需要与奢华是两种概念。所以,这些遗迹的发现应是早晚的事。譬如祭坛,《通雅》云:“明堂亦通称坛。”上古时期的明堂是祭祀上帝的场所。《大戴礼记》卷8载:“《淮南子》言,‘神农之世,祀于明堂。明堂有盖,四方。’又汉武帝时,有献黄帝明堂图者,四面无壁,中有一殿。”方回《续古今考》卷14云:明堂“以茅盖”,余与上同。可知当时的明堂亦十分简陋。宋陈师道《后山谈丛》卷1载:“王屋天坛,道书云:黄帝礼天处也,坛之方隅。陈入玉镜,而儒者疑焉。元丰中,有登天坛得方玉如镜。濮阳杜毅主王屋簿,亲见之云。”此说明黄帝居伊洛期间,王屋山为祭天之所,以方玉为祭品。此项祭天礼仪后世一直相沿不改。如《春秋繁露》卷7称:“明堂方其屋,卑污方,祭器方玉,厚八分。”除祭天外,黄帝还有祭地的活动。《路史・黄帝纪》载:“(黄帝)祀地于方泽,牲玉取黄,筑坛除,设醪醴,制兰薄,列圭玉而荐之。”又《事物纪原》卷2释坛 称:“左氏注云:除地为,筑土为坛……《黄帝内传》乃有筑坛事,是为其事起自黄帝。”祭地始自黄帝,与黄帝土德尚土田相一致,此说有据。上古之祭地于水边,最早的祭见于《山海经・中次三经》,站在黄帝密都附近的青要山上可“南望渚”,渚之地或即“方泽”所在。渚之地为上古大泽,是“禹父之所化”的地方,地在嵩县古陆浑山一带,陆浑山古亦称方山,其山名或源于古方泽,今其地为陆浑水库。

黄帝居伊洛还可以从黄帝与炎帝族的通婚得到证实。学界多认为黄帝与炎帝为通婚部落,但又都语焉不详,有论而无据。现探讨如下:

据《国语》卷10:司空季子曰:“黄帝之子二十五人,其同姓者二人而已。惟青阳与夷鼓皆为已姓。青阳,方雷氏之甥也。”注云:“方雷,西陵氏之姓也……《帝系》曰:黄帝取于西陵氏之子曰累祖,实生青阳,姊妹之子曰甥,雷累声同。”《五礼通考》、《礼书纲目》、《仪礼经传通释》俱同此说。史称黄帝四妃,西陵氏之子嫘祖和方雷氏是其二。按韦昭注《国语》所云,方雷氏为西陵氏之姓,则方雷氏与嫘祖应是同出于一氏族的姐妹。总之,嫘祖与方雷氏俱出于西陵氏。据《风俗通》曰:方,“方雷氏之后。”《方氏族谱序》称:“惟方姓出自方雷氏。方雷者,西陵氏女,轩辕正妃,是为嫘祖。或曰:榆罔之子曰雷,封于方山,后人因以方为氏。”而方孝孺在《逊志斋集》卷13亦云:“方氏出于榆罔之裔,方雷比他姓为最先。黄帝时有日明,在七圣之列。”这里应该明确的是榆罔与雷虽为父子关系,但在母系社会条件下并不在同一氏族;青阳为方雷氏之甥,则得知方雷氏的榆罔之子雷与青阳之母嫘祖为兄妹或姐弟关系,则嫘祖随之得姓方雷,而嫘祖亦为榆罔之女。从上述关系可知榆罔的合婚氏族为西陵氏。黄帝之妃为榆罔之女,榆罔即末代炎帝,此即黄帝与炎帝为通婚氏族的缘起。榆罔长于方泽,方雷封于方山,则西陵氏族的族居之地也应在方泽、方山一带,此地的方山也应是最早命名的方山。可以说黄帝族与西陵氏族通婚,黄帝娶嫘祖为妃,完全是出于政治的原因,是为了与炎帝氏族进一步缓和矛盾和对炎帝原辖区的控制。

黄帝在豫西的史迹还有经营榆罔建都的空桑地区,即今陕县、灵宝一带。黄帝铸鼎于荆山之下为众所周知的古史传说,今铸鼎原一带有关黄帝的传说颇多,此不赘述。《说郛》卷97载:“黄帝作一鼎,高一丈三尺,大如十石瓮,像龙腾云,百神螭兽满其中。文曰:真金作鼎,百神率服,复篆书三足。”《格物镜原》所载与之同。黄帝铸鼎是否有文字,难于细究,其三足鼎的形制,与史前的陶鼎以及二里头夏遗址出土最早的三足青铜鼎有不同时代的相似性。至于灵宝铸鼎原西坡遗址出土的多处大型房址,从时代看似应属于炎帝末期。其仰韶文化晚期墓葬,有意见认为是黄帝部落的遗存,但根据墓葬有精美玉铲和陶器陪葬推断,这与黄帝时期的葬制不合,亦应属于炎帝末期遗存。尽管如此,我们仍坚信在伊洛地区,属于黄帝时段的如相当妯娌三期晚段的遗存中定会有较大型房址和祭坛的面世。

通过以上研究,我们认为涿鹿之战后不久,黄帝、炎帝各自返回原族居之地,双方曾有一段相持发展时间,后因炎帝榆罔的侵凌诸侯而引发了著名的阪泉之战。战后,黄帝进入伊洛地区,建密都于青要之山,铸鼎于荆山之下,并推行节财、俭政、裕民政治,注重精耕细作,节民力,以方田为民本,进而形成黄帝文化的尚土田的方田特征,反映在考古学文化中的文化符号就是陶器上所表现的方格纹饰。其方田文化的影响所及,在豫中、豫西地区持续了整个龙山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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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载《洛阳师范学院学报》20093